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|
浙水办建〔2010〕7号 |
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 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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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,提高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,规范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行为、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,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开展2010年度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的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加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并从事水利施工企业中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、生产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人员,即安全员、质检员和施工员。 二、报考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参加考试: 1、已取得水利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; 2、工程类大专毕业以上; 3、工程类中专毕业且从事相应岗位工作1年以上; 4、高中毕业且从事相应岗位工作2年以上; 5、初中毕业且从事相应岗位工作3年以上。 三、申报程序 (一)申报:凡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,均应填写《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附件1),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。 (二)初审:各县(市、区)水利(水电、水务)局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人员考试资格申报的初审工作,初审须审查申报人员的身份证、学历、职称证书,并签署初审意见。部属、省属、厅直属各单位的初审工作由我厅建设处负责,直接向我厅建设处申报。 (三)现场报名: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,不受理邮寄报名。经所在地县(市、区)水利(水电、水务)局初审合格的人员,由各申报单位向我厅建设处申报。现场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至2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现场报名地址:杭州市梅花碑8号(省轻纺大厦1号楼426室),每日工作时间:8:30~17:30。同时把报名人员汇总表按(附件2)的格式(excel)发送至sdpxzx@126.com,不受理邮寄报名。报名时每人应交一寸照片2张(直接粘贴在表格上)。 (四)审核:由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考试条件审核。 四、相关规定 根据我厅《关于建立全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》(浙水建〔2005〕53号),《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资格证书》是全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的唯一资格证书,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。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水利工程施工投标,也不得在关键岗位上岗。《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上岗资格证书》必须盖有浙江省水利厅印章和“浙江省水利建设从业人员注册专用章”方可生效,全省各级水利招标管理机构和监理单位应加强相关的监督、检查管理工作。 五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。 六、其他事项 (一)报名表请按附件1规定格式自行复制,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晰,内容清楚,并附身份证、学历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,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。(二)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联系,联系人:任老师、许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83863011。准考证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统一制作及发放,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 (三)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建设处联系,联系人:李艳丽,联系电话:0571-87826617。
二○一○年六月三十日
主题词:建设 管理 通知 |
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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